你们工会合同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规定,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雇主不得管教或解雇工人。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正当的纪律处分或终止,您应该联系您的工会管家寻求帮助。 如果你的管家相信这个纪律可能没有正当理由,他们会协助你提出申诉。

大多数申诉都是在工人,工会和雇主之间直接解决的。 但是,如果此事无法解决,可以批准申诉在中立仲裁员面前进行仲裁。 仲裁员将考虑双方提出的证据和论据,然后决定是否存在纪律或解雇的原因。

“正当理由”是雇佣法中的一个特殊术语,用于确定雇主必须采取的标准,以证明对雇员实施解雇或施加其他形式的纪律是正当的。 公正原因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因此不同的仲裁员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特定案件的事实和情况,以略有不同的方式分析公正原因问题。 但是,仅因果断定几乎总是要考虑以下因素:

  1. 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有罪?
  2. 工人是否意识到他们所从事的行为是被禁止并受到纪律处分的?
  3. 该学科是否适合这种情况?
  4. 进步的纪律是否合适?
  5. 该学科是否与在类似情况下给予其他员工的内容一致?
  6. 有减轻情况吗?

仲裁员还将查看工人是否有正当程序。 换句话说,在决定纪律之前,雇主是否做了公正无偏见的调查?

但是,请记住,雇主方面的程序或技术上的错误通常不足以说服仲裁员,如果有证据证明雇员犯了什么责任,就没有纪律处分。

如果您对您的雇主是否只是为了纪律而有疑问,您应该经常联系您的管家。 如果您不知道您的管理员是谁,或者您无法与他们联系,请致电503-844-SEIU的SEIU本地503会员资源中心。 如果您的管理员对是否有正当理由有疑问,请联系会员资源中心。